大多数遣返程序的结果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有资格获得遣返救济。移民法为符合特定标准的个人提供免于遣返的救济。在大多数遣返程序中,个人承认他们是可遣返的,但随后会申请一种或多种形式的救济。可以在此处找到不同类型的救济列表。专业律师就来讲讲相关的一些问题,也许会对您有些帮助。
移民案件的第一次听证会通常被称为“主听证会”。这可以是驱逐审判前的一次或一系列听证会。在最初的主听证会之后,外国人可以安排未来的主听证会,以获取额外的文件、准备证据、进行发现,或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待决申请的状态。通常,在大师听证会期间,移民法官会询问外国人或其律师以下问题:
外国人是否希望他或她旁边的律师在这些诉讼中代表外国人;
外国人是否理解诉讼程序的语言或需要翻译;
如果外国人需要翻译,需要翻译什么语言。
在某些情况下,主听证会可能是外国人接受的唯一听证会。如果外国人承认足够的事实使法院能够认定遣返是适当的,则主听证会将是该外国人的最终听证会。
国土安全部驱逐案件期间的审判被称为“个人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国土安全部必须通过“明确、令人信服和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外国人是可遣返的。与审判一样,在个人听证会上,外国人或其律师必须作开场陈述,询问证人,准备证物,并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遣返是不合适的。出于这些原因,在此过程中聘请移民律师对外国人的案件非常有帮助和重要。
在某些情况下,被国土安全部拘留的外国人可以在支付保证金后被释放。出于法律目的的保证金是作为保释金支付的金额,如果一个人未能出席所需的听证会,该金额将被没收。最初,债券由国土安全部设定。之后,外国人可以向移民法官提出要求进行“保证金听证会”,移民法官有权重新确定国土安全部设定的保证金金额。可以(由外国人或 DHS)向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上诉债券听证会的决定。
移民法官会举行一次只扣留的听证会,以确定被下令驱逐的外国人是否有资格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或《禁止酷刑公约》获得扣留驱逐的资格。
在外国人被合法“驱逐”出美国后,联邦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未经政府批准重新进入(或被发现)该国是重罪。虽然移民在这个国家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但一个人在被驱逐后返回美国的概念引起了更多的争议。被驱逐的不仅仅是普通民众。还记得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吗?由于 1968 年在伦敦对列侬的大麻指控,这对著名的音乐夫妇于 1972 年被驱逐出境。即使是喜剧演员查理卓别林也曾因讽刺冷战期间美国的反共恐惧而被拒绝进入美国。
移民法官将举行撤销听证会,以确定合法永久居民是否应撤销其居留身份,因为他们在获得居留身份时无权获得。
专业律师注意到,移民法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务必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了解有关遣返程序的最新规则和规定。如果您正在进行遣返程序,您肯定会希望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今天就找一位当地的移民法律师代表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