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纠纷的代理意见一般围绕着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展开,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庭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可从婚姻关系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情感、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离婚情形,夫妻之间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等角度发表意见。2.夫妻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划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就夫妻财产的划分发表意见。3.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定,孩子的抚养权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证明孩子跟随被代理人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除此之外,若有其他纠纷需要解决的,也要对此发表代理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