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以便依法索赔。车损险理赔时的流程如下:第一,保护好现场。以最快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近的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第二,配合现场查勘定损。要认真填写出险登记;如实提供有关单证;配合现场查勘定损,确定保险责任;协商维修,保存好维修发票。第三,保险车辆索赔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交管部门证明、责任认定书,非交通事故由派出所或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各种费用发票、收据等。领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核赔同意后,即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