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依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跑了的,承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
2、如果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人在租赁期间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出现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
3、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跑了,但对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出租人可以不退还租赁房屋时交纳的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