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城市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城市土地使用权在夫妻关系产生之前由一方取得,则属于一方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