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末鉴定被辞退如何赔偿,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末鉴定被辞退如何赔偿
工伤未进行鉴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给予双倍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3、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4、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5、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伤鉴定期间被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2个月的工资。
相关内容:工伤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吗
劳动者工伤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能按人身伤害进行赔偿,要按工伤者赔偿。不属于工伤的人身伤害才按人身伤害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
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
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
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按工伤进行赔偿,而不是按人身伤害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