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确定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强迫人的人身或财产实际强制或打击,如殴打、捆绑、抱住、围困、伤害或者砸毁其财物等;所谓威胁、是指对被害人实际精神强制,以加害其人身、毁坏其财物、揭露其隐私、破坏其名誉、加害其亲属等相要挟。
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使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则强迫其接受。
所谓服务,是指各种营业性的服务,如住宿、运输、餐饮、维修、打扫卫生、送灌煤气、托运家具、提供钟点工等等,应当指出,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强迫交易罪同时具有强迫性和交易性的本质,刑期设置较抢劫罪要轻。二罪在行为手段上虽然都存在使用暴力、胁迫方式,但一般而言,强迫交易罪的暴力程度会轻于抢劫罪。另外,二罪在主观故意上也存在根本性区别,即抢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劫财的故意。而强迫交易罪因不平等的对价和交易特征,行为人往往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关内容:涉嫌强迫交易罪是如何处罚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强迫交易罪。当然,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可能犯本罪,对此需要格外留意。不过要是行为人涉嫌强迫交易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涉嫌强迫交易罪是如何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一)强迫交易罪的概念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二、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
(一)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强迫交易行为属于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刑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二)关于“交易中”的认定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三)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也就是定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杀人)罪两罪,一并处理。
买卖是自愿的行为,其中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此时是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涉嫌强迫交易罪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间进行处罚,当然此时也有可能单处或者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