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过时效如何索赔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申报过时效如何索赔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申报过时效如何索赔

工作认定过了申请期限的,造成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期间发的工资包括提成吗

在实际上,工伤期间公司给发的工资是有包括提成的。

按规定,工伤期间给发的工资是因工致伤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组成,那么按照这个平均公司的计算是包括了提成的,所以并不是没有提成。

要是你公司只发给你基本工资的,那么你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决。

申请劳动仲裁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提交申请书。

你申请仲裁,就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会对你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也就发生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内容:劳务关系里骨折怎么赔偿,工伤损害的具体赔偿费用

一、劳务关系里骨折怎么赔偿

劳务关系中,雇员进行劳务活动时遭受人身损害的,由雇主承当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务关系主体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工伤损害的具体赔偿费用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的规定,劳务关系中雇员遭受人身损害导致骨折的,雇主有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骨折的,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雇主赔偿,如果是雇主赔偿的,雇主可以在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如果读者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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