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当天要上班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当天要上班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就终止,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当天,劳动者不需要上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工伤期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受到哪些损失
首先,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将存在以下的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在工伤治疗期间,其实很难确定伤势的恢复情况,而且有些人在恢复之后还可能会复发,届时就不得不要重新做伤残鉴定。
但是,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按规定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享受这种待遇。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按规定,受有工伤的员工旧伤复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即不再享受这些医疗待遇。
其次,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存在以下的损失:
1、享受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解除生效后,劳动权利和义务就终止,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不用上班。
相关内容:单位解散算劳动合同终止吗,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单位解散算劳动合同终止吗
用人单位因解散而清算的,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并且给予员工相应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赔偿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以单位解散的,算是终止劳动合同,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