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关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贴上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擅自处理和移动。查封的目的在于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查封的财产,可以由义务人自行保管。扣押也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运到一定的场所,不准被执行人对该财产使用和处分。扣押的财产一般是便于移动的物品。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应妥善保管听扣押的财产,也可以交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管。冻结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而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提取和转移的强制措施。冻结的目的,在于确保执行文书听确定的权利的实现,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这种行为是针对已由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其他限制处分权的执行措施的财产所为的,势必妨害生效裁判的执行。因此,对于这类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民事制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行使查封、扣押、冻结权的只能是人民法院,而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人民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的侦查人员可以采用扣押措施。与民事诉讼不同,在勘验和搜查中,扣押的目的在于保全证据,以免证据消失或者毁灭,扣押的财产是那些可以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采用扣押、查封、冻结措施,但此时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调查核实证据进行的庭外调查。对于司法机关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谓“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而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根据本法总则的规定,这里的财产既包括财物也包括款项。如果行为人侵害的对象不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则不构成本罪,而可能构成其他罪。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在司法机关内部还是在行为人控制的范围内或者其他场所,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在这里,所谓隐藏,是指将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隐蔽、藏匿起来意图不使司法机关发现的行为。所谓转移,是指将巳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改换位置,从一处移至另一处,意图使司法机关难于查找、查找不到或者使其失去本应具有的证明效力的行为。所谓变卖,是指违反规定,将已被司法机关盗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出卖以换取现金或其他等价物的行为。所谓毁损,是指将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损伤、损毁,使之失去财物或者证据价值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

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依行为人实际所实施的行为认定罪名。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明知犯罪而为之的心理。对于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司法机关已向被执行人发放了通知书,被执行人已丧失了部分处分权,这是已为被执行人明知的,但仍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的手段处分巳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关内容: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36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1:36

相关推荐

  • 房产保全需要带哪些资料

    法律咨询解答 房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2…

    2023年 2月 19日
  • 执行款不够还债怎么办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执行款不够还债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执行款不够还债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后后,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会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

    2023年 2月 19日
  • 民法典规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

    2023年 2月 20日
  • 离婚后还有财产纠纷能起诉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还有财产纠纷能起诉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后还有财产纠纷能起诉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还可以起诉。 1、如果双方离婚后,发现还有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从发现之日起计算的诉讼的时效为3年。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是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2023年 2月 19日
  • 离婚后孩子重病医疗费双方有责任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孩子重病医疗费双方有责任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后孩子重病医疗费双方有责任吗 1、离婚后子女患有生病的,父母双方都有承担医疗费支付的责任,具怎样支付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 8…

    2023年 2月 19日
  • 车主是女方离婚车归谁?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车主是女方离婚车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车子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车子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分割。 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结婚之后买的车,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车辆归谁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