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是否无偿

公司和负有保密义务的签订保密协议时,是有偿签订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按工资的30%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保密协议不是无偿的,所以签订保密协议时要约定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月工资的30%支付。

相关内容:用人单位有权利不发解约函吗

一、用人单位有权利不发解约函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用人单位要发解约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

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

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

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适用的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等。

3、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多种性质的。

有的是惩戒性的,如: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有的是非惩戒性的,如: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如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既不是惩戒性的,也不是非惩戒性的,或者说既含有惩戒性的因素,也含有非惩戒性的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所以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函。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相关推荐

  • 一般帮信罪判刑多少年?

    关于一般帮信罪判刑多少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帮信罪判刑多少年? 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明知他人...

    2023年 2月 19日
  • 成都申请劳动仲裁在哪

    律师解答成都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具体地址询问当地人社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2023年 4月 29日
  • 累犯是否有追诉期,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累犯是否有追诉期,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累犯是否有追诉期 累犯也是有追诉时效的,累犯追诉时效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但该案件已经被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023年 2月 19日
  • 股东转让股权款是否要经过公司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年 2月 19日
  • 购房合同备案要多长时间

    法律咨询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面积审核及初始登记后,预、销售的商品房应于签订合同30日内按《房地产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的。凡不按照规定备案的商品房屋,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023年 2月 20日
  • 无效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无效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首先虚构一个事实,对方依据这是事实作出了一个错...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