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材料家属可以看吗

关于刑事案件材料家属可以看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材料家属可以看吗

不能。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能查阅案卷。只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才能查阅卷宗,但辩护律师能看到的只是法院正卷,辩护律师要遵守有关的保密义务,有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及内容不能向家属通报。刑事责任,依法由当事人自行独立承担。从法律上讲,家属与普通人一样,与案件毫无关系,根本无权查阅案卷。但是,如果家属依法作为辩护人的,可以按正常程序依法查阅、复制、摘抄卷宗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刑事立案材料是哪些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
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五)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 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六)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
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证明原告和被告及其资格的相关证据资料,还需要提供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质量等等。对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够查阅案件资料的,但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查阅资料。

相关内容:网络诽谤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文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行为说轻点就是要传,说重点则构成犯罪,诽谤可以通过网络形式传播,本文整理了网络诽谤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详情请看下文。

网络诽谤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以上就是优律师整理的内容。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相关推荐

  • 法院下判决书多久执行

    律师解答法院下判决书后,执行时间如下:一、刑事案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民事案件,按照判决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三、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023年 2月 19日
  • 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期间是否计入刑期

    律师解答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期间不计入刑期。虽然保外就医算刑期,但是只有保外就医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的才会计入刑期,保外就医期间,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予以收监执行。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

    2023年 2月 19日
  • 复核死刑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复核死刑的处理方式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

    2023年 2月 19日
  • 判决多久进看守所

    律师解答被法院依法判决的,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会进看守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看守所。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

    2023年 2月 19日
  • 怎么判监外执行

    律师解答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需要经过判决,而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满足的条件包括: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指犯罪分子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2.犯罪分子生活不能...

    2023年 2月 19日
  • 被执行死刑是不是立刻马上执行

    律师解答被执行死刑不是立刻马上执行,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