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中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
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务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
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
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中,就具体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的,只对于试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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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赔偿有期限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赔偿时,有时效限制,主张赔偿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
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解除合同后向过错方主张赔偿的,有诉讼时效限制,主张赔偿时效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