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有以下两种后果:
一方面,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可能面临民事和刑事两种后果。民事后果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标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刑事方面的后果就是,如果劳动者涉嫌窃取单位商业秘密,触犯刑法,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夫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二、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赔偿金标准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若前述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