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关于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原则即有例外,可能对个人隐私、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造成泄露的案件,就不适宜公开审理。

因此,法律也规定了不能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公开审理的情况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4、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得旁听,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但是如果证据确实与本案有关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

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同的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否可以公开,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的,而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希望保密,并向法院申请,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不介意商业秘密被公开,那么法院也完全可以采取公开的方式审理。

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公开吗

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作出宣判的时候,宣判也不应该公开,这和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一样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社会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容易将公开宣判和公开审理搞混淆了,误认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就不能公开宣判,其实不是这样的,公开审理跟公开宣判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意思就是,社会各界都可以监督法院的判决结果。

相关内容: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132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

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凡犯罪行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只是从刑事案件的总体上作出的原则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至于具体到某个刑事案件是否应当立案,还必须结合《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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