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如果超过劳动监察时效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如果超过劳动监察时效怎么办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的时效是2年,超过2年不投诉、举报的,劳动监察部门不再查处。而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劳动监察案件处理程序是什么
1、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
2、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或录音);
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
接待举报人当面举报,应由举报人填写举报单并由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3、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
4、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对举报人当面举报和电话举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对举报人信函举报的,应当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5、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可以委托下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下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案件处理结果。
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下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举报。
6、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当从立案之日三十日内结案;
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十日。
7、举报人要求告知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劳动行政应当通知该举报人。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的时效是2年,超过2年不投诉、举报的,劳动监察部门不再查处。
而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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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出现劳动争议后应如何处理
一、出现劳动争议后应如何处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有如下几种处理模式可供选择:
(1)协商和解。这里的协商既可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是劳动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如律师、群众组织等)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并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事实做出仲裁裁决。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首先,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特别规定了两类一裁终局的情形,这时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一方不服的可以直接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服的,需要先向有关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起诉。
其次,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提是,该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采取了仲裁前置规则,即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进行协商?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进行协商:
一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二是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三是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打官司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劳动争议要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得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关系双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法另有规定的外,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