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不服该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不服该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