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后旧村改造女儿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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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远嫁后旧村改造女儿有份吗

1、远嫁后旧村改造女儿不一定有份。

(1)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3)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

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2、旧村改造是一项试点工程。

涉及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产制度变革,旧村改造的推动和实践将带来以上相关制度的讨论和改革,同时,这种改革也是顺应经济和相关领域政策发展方向的。

二、旧村改造的房子女儿能继承吗?

1、旧城改造的安置房屋如果是属于合法取得的,并且有完整所有权的,子女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村域规划编制,居民点改造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提升等内容。在改造的过程之中可能会征收土地、拆迁房屋,根据规定,不管是征收土地,还是拆迁房屋,房屋的所有者、土地的使用权人一般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补偿金的。

拆迁继承纠纷一审会下款么?

一、拆迁继承纠纷一审会下款么?

1、拆迁继承纠纷一审不一定会下款,若是在法院一审结束之前,被拆迁方已经搬迁了,那么拆迁方会在一审钱下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继承的房屋被拆迁,产生继承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1、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拆迁补偿款也是可以被继承的,现行法明确规定了拆迁方需要先补偿,然后被拆迁方才需要搬迁。若是发生了拆迁补偿纠纷,那么想要获得补偿款的被拆迁方,或者是有义务支付补偿款的被拆迁方,都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至于一审判决前拆迁方是否下发补偿款,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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