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概率多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概率多少?
认罪认罚不起诉的概率是没有办法确定的。签了认罪认罚书也是可能不起诉的。
当事人及其家属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脱胎于欧美的被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认罪认罚是分阶段的,分别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几个阶段都可以认罪认罚。“不起诉”是检察院对案件的一个处理结论,无论是相对不起诉还是绝对不起诉,不起诉就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在这里要注意一下,认罪认罚是审查起诉的任务之一,依法不起诉也是认罪认罚后案件正常适用的程序。对符合刑罚裁量条件的适格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院会按速裁程序进行。犯罪嫌疑人即使认罪认罚了,检察机关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给大伙提醒,签认罪认罚就类似于我们平时说的自首情节,坦白自己犯罪事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伴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现的一种类似于西方的辩诉交易的手续。
二、认罪认罚减刑幅度是什么?
通常减刑幅度范围在:10%-30%。
当事人是否积极退赔,主动缴纳罚金,及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也是评估的标准。认罪认罚减轻量刑一般是酌情,建议与专业律师详谈以便做出准确判断,如自己无罪,千万不要认罪认罚。一般来说,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减少20%以下,审判阶段可以减少10%以下,仅供参考。量刑方面要看具体罪名、具体案情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量刑。
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当事人,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从严把握。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的人可能对于认罪认罚制度并不是特别了解,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在立案侦查或者说是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前就认罪认罚,那么应当从宽处理,但是并不意味着检察院就不起诉了,检察院是否会起诉,还是应当根据法律当事的条件确定。
相关内容:认罪认罚罚金可以减轻刑罚吗?
一、认罪认罚罚金可以减轻刑罚吗?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那些情况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四、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因为一些人的一时的冲动或者不正当的获利的行为,导致自己陷入到违法乱纪的一些事情上,导致自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认罪认罚罚金可以减轻刑罚吗?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