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首先虚构一个事实,对方依据这是事实作出了一个错误的意思表示。

胁迫:胁迫和乘人之危是一种手段和状态的关系,利用地位、信息的不对等,利用单位的强势地位、劳动者弱势地位,胁迫劳动者签订解除协议等情形。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如:合同约定“出现工伤公司概不负责”。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比如试用期期限的延长,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约定9个月,后面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无效。另外还有婚育限制约定、职业违法(赌博、高利贷等)。

但是要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不是自然无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相关内容:什么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一、什么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首先虚构一个事实,对方依据这是事实作出了一个错误的意思表示。

胁迫:胁迫和乘人之危是一种手段和状态的关系,利用地位、信息的不对等,利用单位的强势地位、劳动者弱势地位,胁迫劳动者签订解除协议等情形。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如:合同约定“出现工伤公司概不负责”。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比如试用期期限的延长,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约定9个月,后面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无效。另外还有婚育限制约定、职业违法(赌博、高利贷等)。

但是要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不是自然无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相关推荐

  • 工伤十级私了5万合理吗

    法律咨询解答 工伤十级私了5万不能确定是否合理,需要看伤残的具体情况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6个月本人工资),如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及经济补偿...

    2023年 2月 20日
  • 2020年社保交多少

    法律咨询解答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因省、市区域不同,各省、市执行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一样,社保基数也不一样,且每年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2023年 2月 20日
  •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有多长时间内

    律师解答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医疗机构出具意见为准。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2023年 7月 10日
  • 十级伤残二级伤情赔偿多少

    律师解答十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三、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

    2023年 8月 6日
  • 目前工伤认定采用什么标准

    律师解答工伤认定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事实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2023年 8月 6日
  • 工伤肾拿掉一个是几级

    律师解答肾拿掉一个算7级工伤。7级工伤定级原则:存在一般医疗依赖,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无生活自理障碍。7级工伤情形:一侧肾切除;尘肺壹期,肺功能正常;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轻度排尿障碍;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1.1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

    2023年 4月 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