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结案了?

关于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结案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结案了?

1、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一般来说就是结案了。

针对刑事方面,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例如,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如果没有要求提起公诉或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案子就算了结了。

2、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二、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包括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等。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只有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经过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证据或基本的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但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没有要求。即便案件只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又没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这主要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有的犯罪是初犯,且没有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有的是过失犯罪,情节也比较轻,不判处刑罚,更有利于对其本人的教育。另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处罚的,如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属于正当防卫。

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具体是否起诉,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依法确定。根据规定,若是刑事案件有被害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需要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寄送给受害者。受害者若是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

相关内容: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几种情形,那么分别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对刑事诉讼起诉环节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诉的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案件(绝对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自诉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54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54

相关推荐

  • 被告质证后原告怎么办

    律师解答被告质证后,原告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

    2023年 2月 19日
  • 老百姓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吗

    关于老百姓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老百姓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吗? 可以,但公诉案件的起诉主体是检察院,只有自诉案件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

    2023年 2月 19日
  • 律师会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关于律师会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律师会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 包括: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

    2023年 2月 20日
  • 债务人欠钱不还拘留多少天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欠钱不还拘留多少天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拘留多少天? 债务人欠钱不还不会被拘留,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协商无效的,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向法院起诉: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

    2023年 2月 19日
  • 基层人民法院有哪些

    律师解答基层人民法院包括:1、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2、自治县人民法院;3、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

    2023年 2月 19日
  • 刑事案件如何撤销

    律师解答刑事撤案的方式如下:一、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做不起诉处理;二、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三、审判阶段,由法院将案件注销;四、刑事自诉案件,由原告撤回起诉的。撤案是指将已经起诉立案的案件撤销的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给他人,社会,国家或者其他利益团体造成具体明显的危害,不认为是犯罪的;二、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