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时女方名下车子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车子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车子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分割。
如果结婚之后买的车,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车辆归谁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关于机动车的归属法院一般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如果能协商一致,便会按双方一致的意思来确定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车归女方,女方需要给男方车子现在价值的一半的现金;如果女方放弃车子,男方要补给女方车子现在价值的一半的现金。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则会依照法律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同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为了便于后期执行法院通常倾向将车辆判给车辆登记方,但这并非绝对,若直接抚养子女方确实需要车辆,法院仍可能考虑适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若双方均不主张车辆的所有权的,法院一般会按照车辆拍卖、变卖后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此外,夫妻共有车辆尚有未清偿的银行贷款,则判决时一般会在扣除未给付贷款的基础上对机动车的价值进行分割,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由取得车辆的一方偿还。
要认定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系根据车辆所有权的取得时间予以区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对车辆等特殊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车辆的产权变更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若车辆由一方出资并于婚前交付的,该车辆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当然,双方在婚前共同购买并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双方对于该车辆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婚后购置车辆的,在无特殊约定时,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若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车辆,即使在婚后才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也当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转换,车辆仍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购买的车辆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属于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如果当事人认为是个人财产的,就需要进行证据,证明车辆是由一方个人的财产购买的。夫妻共同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平均分配。有约定按约定内容处理,无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可以算共同财产吗?
一、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可以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该房产,没有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双方登记结婚,关于房产分割还需要按照结合其他具体情节考量,例如: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认定。
二、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可以算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签署一份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并且携带者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的,这样能有效的保障对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双方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必须要经过双方的确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