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债务人还可以卖吗

法律咨询解答

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一般债务人是不能够卖的,如果债务人要卖的话必须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售卖。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偷偷转卖被保全的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是否是有效的

    法律咨询解答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可以订立协议,对婚前或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有些情况下夫妻之间的约定可能是无效的,比如,夫妻一方存在出轨

  • 夫妻隐瞒共同财产法院不判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可以直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并且可以请求法院对对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

  • 申请专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

  •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36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10:36

    相关推荐

    • 公账转法人私账违法吗

      法律咨询解答 公账转法人私账一般不违法。公司账户转个人账户的用途可以是:给员工发放薪酬福利的日常转账结算以及借款等其他结算需求;但要注意有时候对公账户直接转给个人,会涉及偷税漏税的情况,所以到底是否违法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年 2月 19日
    •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如果离婚的是不进行分割的,仍然归产权人个人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离婚也不需要对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始终归一方自己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3年 2月 20日
    • 民法典规定离婚婚前财产公证书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婚前财产公证书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书在离婚时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023年 2月 19日
    • 离婚时财产清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财产清单中的财产包含的内容:1.房产情况;2.存款情况;3.贵重物品情况;4.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5.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6.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2023年 2月 19日
    • 什么是合伙债务

      法律咨询解答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承担合伙债务的主体是合伙,履行债务的担保或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和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为限。合伙人以个人名义所为行为产生的债务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不是合伙债务,而是合伙人个人债务,合伙人应以其个人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

      2023年 2月 20日
    • 夫妻分居后怎么分财产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分割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另一方无权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