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船舶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如下:向所在地县交通局申请,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上报市交通局,核准后发给船舶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
《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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