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二次招标不足三家依法进行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同时招标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除此之外,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不再公告进行招标,由招标人自主选择中标人。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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