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把党员档案和个人档案从公司调走,需要明确档案接收地,然后当事人应当联系档案接收地开具调档函和介绍信,档案接收地开具了调档函和介绍信之后,当事人才能将档案转出。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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