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跟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钱付给分公司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好,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其合同的诉讼主体也是属于总公司,而且同样签订合同的双方责任人也要协商清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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