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质量问题处理应遵循的方法是:1.返修处理,经整修可以达到要求质量的可以返修;2.加固处理,主要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3.返工处理,不具备补救可能性的必须返工;4.限制使用,无法返工的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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