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者发传单即使发不完也是有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同工同酬制度,只要劳动者确实进行了工作,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不得恶意克扣或随意拖欠。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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