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谈判品种泛指国谈药品,即医保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代表协商价格,最终确定相关药品的支付标准。国家谈判药品的好处是促进公立医院的改革,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减轻百姓的用药负担。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第二条加强药品支付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被调入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被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2020年药品目录》中医保支付标准有“星号”标识的,各地医保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中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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