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或同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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