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投标清标是在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的行为。其工作内容是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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