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人变更后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需要进行修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变更名称等情况的,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而无需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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