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扣车规定如下:1、轻微事故,双方达成和解,取消报案的,可以不扣车;2、其他事故,双方车辆均扣留,配合调查;3、事故处理完毕,在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签字后,放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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