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运营车转非营运车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报废期限为10到15年。法律规定,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