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受理行政复议的情况都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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