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不满意能强制征用吗

律师解答
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不满意一般不能强制征用。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强拆,实施强拆前应由行政机关公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方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9:19
下一篇 2023年 2月 19日 下午9:19

相关推荐

  • 强制拆迁是指什么呢

    律师解答强制拆迁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的行为。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征收人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房,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

    2023年 2月 19日
  • 水田征地补偿标准补偿低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水田征地补偿标准补偿低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同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

    2023年 2月 19日
  • 怎么申请拆迁行政复议流程

    律师解答申请拆迁行政复议流程如下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3、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年 6月 21日
  • 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再审?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的案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再审? 一、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2024年 1月 15日
  • 行政诉讼一定要先行政复议吗

    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不一定要先行政复议,只有少数情形是复议前置的。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此时未经复议是不能提起诉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年 6月 21日
  • 怎么去确定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

    律师解答确定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的标准是: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

    2023年 2月 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