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有: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欠缺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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