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审批能过户。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过户需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向村委会提出过户申请,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登记确权,符合条件的予以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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