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居住权不可以终止,只可以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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