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居住地的派出所可以办理暂住证。办理期限是一周到一个月不等。对于居住满半年以上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一般15-30天可以发证;对于居住未满半年以上申请办理居住证,一般需要半年以后才可以取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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