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鼓励公民参与绿化的方式有: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组织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法律依据
《森林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公民通过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
《森林法》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国家投资或者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林木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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