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适用范围有:被告不明确、主体不适格、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驳回诉讼请求的,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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