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的认定:1、行为人在任职后履行了职前许诺,以受贿罪论处。2、行为人任职后没有按照职前承诺的内容为请托人谋取其利益,但为请托人谋取了其他利益的,以受贿罪论。3、行为人任职后应主动履行职前承诺,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亦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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