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收到之日起”一般应当由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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