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1、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2、自治县人民法院;3、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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