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立案一定会查,对于立案的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会进行侦查,侦查的环节包括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通缉、直至侦查终结。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应当将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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