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报警后,公安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的,就是被立案了。报案人报案后需要了解警察是否已经立案的,应当根据立案回执和书面立案通知。也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咨询办案进度和社会公开的程序查询。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的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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