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和行政,需要先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交其中载明自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等信息的刑事自诉状即可。有多个被告的,应当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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