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看守所不是探监,而是探视。辩护人和人犯的亲属,都可以对关押在看守所的人犯进行探视。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但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人犯的近亲属,在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辩护律师和近亲属与人犯会见的,需要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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